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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曾感染SARS港人 向医局及雇主索偿

2006-2-16 0:0 【

  14名在2003年SARS爆发期间于工作时感染SARS的香港医护人员、超市职员,以及一名留院病人,日前集体入禀香港高院向医管局或雇主索偿,成为首批SARS申索人。他们指当年工作或住院期间,因雇主或医管局疏忽以致染病。协助他们入禀的人士透露,申索的3年期限即将届满,至少还有20至30名市民将陆续提出申索。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主任何喜华透露,原诉人提出诉讼的目的,不全是为了金钱,而是不满医管局的善后及跟进不足,他们希望获得公平对待。有原诉人希望,提出讼诉可获雇主承认这次患病是工伤,亦有原诉为了未来生活可得到保障而兴讼。

  这次首批入禀申索的SARS康复者包括12女2男,现年约30至50岁。据入禀状中显示,14人先后在2003年2至5月期间染病。其中12人为医院护士及健康服务助理,主要来自威尔斯医院。另两名原诉则为威院留院男病人及牛头角淘大花园百佳超级市场女职员。被告人分别为医管局、香港政府及屈臣氏集团。

  代表上述原诉人的刘嘉华律师昨透露,全部原诉均获批法援。他们当中有人已继续上班,但亦有人至今仍在请病假,但全部均受多种后遗症困扰,如骨枯、抑郁、呼吸系统出毛病等,未有一人完全康复过来。

  刘指,只有两名原诉已获雇员赔偿,而虽然医管局愿意赔偿其余原诉,但双方仍在等候劳工处判伤。而且原诉人认为雇主在事件中有疏忽或未有履行雇主职责,包括未有提供足够装备,如口罩、训练或指引、人手分配不当等,如在爆发大规模疫情的淘大花园超市工作的原诉人就投诉,雇主当时未有提供口罩。

  刘又指,申索期限即将届满,故不少SARS患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趁此时机入禀法院。他本人仍在处理几宗准备兴讼的个案,而据他所知,另有3至4间律师行正在处理类同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