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学说认为,五行是构成宇宙的基本物质元素,宇宙间各种物质都可以按照这五种基本物质的属性来归类,五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祖国医学借用五行学说来说明人体内部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用以补充阴阳学说。
(1) 五行相生相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进、助长的意思;相克,有相互制约、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两方面的关系,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在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胜)和“克我”(所不胜)两方面的关系,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
五行相生之中,同时寓有相克;相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维持相对平衡不可缺少的条件。所以五行生克制化是正常现象。五行中任何一 “行”太过或不及,出现异常现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变化。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过度的相克,超过了正常制约的程度,其规律同相克,但被克者更加虚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来是自己所能克胜的,却反而被它克胜,其规律与相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时土克水,若土气虚弱,或水邪泛滥,水就反过来侮土。
(2)五行归类
祖国医学中以五行为中心,将自然界和体有关的事物和现象按其属性、形态相类同的,分别归纳成五大类,其关系简列如下表: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五脏 |
肝 |
心(心包) |
脾 |
肺 |
肾 |
六腑 |
胆 |
小肠(三焦) |
胃 |
大肠 |
膀胱 |
五体 |
筋 |
脉 |
肉 |
皮 |
骨 |
五志 |
怒 |
喜 |
思 |
忧 |
恐 |
五神 |
魂 |
神 |
意 |
魄 |
志 |
五窍 |
目 |
舌 |
口 |
鼻 |
耳 |
五音 |
角 |
徵 |
宫 |
商 |
羽 |
五主 |
色 |
嗅 |
味 |
声 |
液 |
五色 |
青 |
赤 |
黄 |
白 |
黑 |
五嗅 |
臊(膻) |
焦 |
香 |
腥 |
腐 |
五味 |
酸 |
苦 |
甘 |
辛 |
咸 |
五液 |
泪 |
汗 |
涎 |
涕 |
唾 |
五声 |
呼 |
笑 |
歌 |
哭 |
呻 |
五荣 |
爪 |
面色 |
唇 |
毛 |
发 |
五方 |
东 |
南 |
中 |
西 |
北 |
五谷 |
麻 |
麦 |
稷 |
稻 |
豆 |
五菜 |
韭 |
薤 |
葵 |
葱 |
藿 |
五季 |
春 |
夏 |
长夏 |
秋 |
冬 |
五时(日) |
平旦 |
日中 |
日西 |
日入 |
夜半 |
五常(天) |
风 |
热 |
湿 |
燥 |
寒 |
五化 |
生 |
长 |
化 |
收 |
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