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北京规定:6类疾病患者禁在工地食堂任职

2006-12-9 11:45 【

  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6种疾病者,将不得在建筑工地食堂内任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昨天(8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北京市食品办监察处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有建筑工地1万多个,建筑工人达到100万,而每年建筑工地上出现的食物中毒事故,占本市食品安全事故总数的30%以上。此次出台的《规定》中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在工地现场设立食堂(包括临时食堂),应当在开工前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食堂从业人员须依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证以及相关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从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