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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专家为邱兴华奔波34天 吁请司法鉴定

2006-11-30 11:28 【

  邱兴华

  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计划周详的“变态恶魔”?无法自控的精神病人?哪一个才是真实的邱兴华

  精神病专家、律师紧急吁请:为一审已获死刑的邱兴华做司法鉴定

  “山上的人又下来活动了”

  陕西汉阴铁瓦殿特大杀人案刚发生时,刘锡伟和老伴正去青海西宁参加一个司法精神病鉴定专家研讨会。

  这对精神科医生夫妇今年3月刚从美国回来。他们先是去了广西柳州,看望过去的医院同事,之后又见了特大杀人犯马家爵的姐姐。

  他们在为马家爵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时相识。那次鉴定最终确定马家爵没有精神病,马家爵因此被执行了死刑。

  西宁会议上,73岁的刘锡伟宣读了自己的论文《返祖兽性化症状群》。论文列举了大量精神病人的异常表现,其中最重要的是精神病人杀人现象,他将其归结为“疯劫”。

  返途中,两位老人到陕西汉中省亲。从当地报纸上,刘锡伟看到了震动全国的邱兴华案。当时,他指着邱兴华的照片对老伴说:你看,我们山上的人又下来活动了。

  刘锡伟,广西龙泉山医院精神科前主任,现江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在50年的从业经历中,接触了成千上万精神病人,他把这个特殊群体比作是一个“山头”,自己则是他们的“山大王”。

  在刘锡伟与老伴的话语里,“从山上下来活动”的意思是:精神病人杀人了。

  当时,警方正全力通缉邱兴华,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后增至10万元)。陕西警方更是动员上千人力上山搜捕。

  刘锡伟按照通辑令上公布的手机号码,打给陕西省公安厅一位董姓工作人员,说:邱兴华很可能是一名精神病人,并建议最好到邱兴华熟悉的地方去抓。

  半个月后,邱兴华在汉中佛坪的家中落网。

  从汉中返回无锡途中,刘锡伟去了一趟洛阳,看望了一个因他获释的精神病人。这是一个研究生,8年前,他将自己学校的党委书记、团委书记还有教研组组长砍伤。刘锡伟看了相关报道,就打电话给当地警方,说这个人精神可能有问题。

  后来一做鉴定,果然患精神分裂症。

  精神病专家开始“制造麻烦”

  邱兴华8月19日被抓获之后,预审、起诉、审判工作紧锣密鼓展开。10月19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法院公审邱兴华。不过,原定的现场直播临时取消,改为录播。据说,安康许多商人这一天本来已经放弃了生意,想看法庭上的邱兴华怎么解释杀人动机,这是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

  困惑的不仅是普通百姓。邱兴华一审判决之后,主审法官王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直至审结,我仍然无法理解和评价邱兴华这个人……邱兴华的行为是杀人成性,还是别的?我不得而知。”

  但刘锡伟一点也不困惑,邱兴华杀人的整个过程,几乎就是“疯劫”理论在实践中的演绎。

  不过,邱兴华的事他开始并不想介入。在很多人眼里,他已经是一个“制造麻烦和不受欢迎的人”。女儿对他的意见很大,一度要把他接到美国“关”上半年,以免他再在外面“惹事”。

  当然,刘锡伟也曾希望,其他的精神病学专家能站出来。只要有一个,问题或许就会解决。但是,他没有等到一个人站出来。刘锡伟决定再次出手。

  10月18日,邱兴华案一审开庭前一天,刘锡伟自费赶到北京,开始了此后34天的奔波。

  他想为邱兴华争取做一个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机会。当时他并不知道开庭日期,但他意识到这事要快,得跟时间赛跑。

  一审律师:不申请鉴定,是因“我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1961年到1983年,刘锡伟一直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精神病鉴定组组长。其间共参与鉴定了近百起涉及精神病案例。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什么样的人应该做精神病鉴定,却没有相关规定。事实上,是否给嫌犯作精神病鉴定,由司法机关决定。

  刘锡伟本能地感觉到阻力。他浏览了网上有关此案的报道和留言,在绝大多数人眼中,邱兴华是一个变态的“杀人狂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他也从媒体报道中看到警方为抓捕邱兴华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并得知他们已经立功受奖。

  但刘锡伟不想放弃,他太在意这个“典型病例”了。

  然而,没有多少人理会他。他本来想去卫生部斡旋,但碰了壁,他希望能帮忙的一位医学前辈对他很生气:这样的人(指邱兴华)你也要帮?

  他接着找到中央电视台一个法制栏目,排了两个小时的队递上材料后,对方答应上报。惟一的收获是在人民日报社群工部,一位接待他的老同志高度评价他的行动和理念,答应将他的材料和意愿转交给中共陕西省委。

  此外,他还给陕西省有关领导发了一个500字的电报。为了这封电报,他跑了4个邮局——大多邮局已经淘汰了这种“古老”的通讯手段,他正是要用特别的方式引起对方注意。

  后来,他找到北京大学心理学教授王效道。两人商议在北大就邱兴华是否有精神病问题开一个研讨会。为了不显得过于“刺激”,用了一个相对缓和的名字——“疯劫”现象研讨会。

  11名专家与会,但大部分都是心理学专家,刘锡伟更期待的精神病学专家并无几人参加。稍感欣慰的是,这次研讨后来见诸媒体,借助“北京大学”的名头,刘锡伟相信能起一点作用。

  他也请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参加,李教授曾认为邱兴华属“变态人格”而不是“精神病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教授婉言谢绝。

  在此期间,刘锡伟不断写文章投到媒体和有关部门,然而大都石沉大海。

  刘锡伟后来在北京看了3遍邱案庭审录像,更加坚信原来的判断。

  但是,在整个庭审中,邱兴华的辩护律师没有一句提到“精神病”。而公诉方安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则称:邱兴华精神正常,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刘锡伟打电话给邱兴华的这位律师:你只说邱兴华有自首情节,但他杀了11个人,就算真是自首难道能逃一死?你为什么不给他申请精神病鉴定呢?

  对方回答说:我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邱兴华妻提鉴定申请

  当刘锡伟在北京准备他的“疯劫”研讨会时,邱兴华杀人案中的另一个主角,邱妻何冉凤正陷入绝望当中。

  在这起惊天大案里,何冉凤一开始就被钉在一个异常尴尬的位置——一个“杀人狂魔”的妻子。更重要的是,在媒体报道和世人眼中,他丈夫杀人,与她的“不忠”密切相关。

  为此,何冉凤不得不面对公安、法院和无数记者就同一问题的无数次追问:你跟熊万成到底有没有那种关系?

  如此尖锐和毫无顾忌的问题,有时甚至当着她孩子的面问。

  “没有,没有任何关系。”自始至终,无论面对何人,何冉凤都这样回答。尽管仍有疑虑,但询问者见她答得淡定从容,也就放过。

  然而邱兴华不放过她。10月19日的庭审让何冉凤陷入谷底。面对镜头,邱兴华“慷慨陈词”。他称自己杀人就是因为妻子跟道士熊万成有“不正确的行为”,并且是“亲眼所见”。

  因为最重要的当事人熊万成已死,警方和法院最后采信了何冉凤的说法,认定邱兴华的说法属“无端怀疑”。此前,警方通过DNA鉴定否定了邱兴华的另一个猜疑:两个女儿不是他亲生的。

  可这并不能证明何冉凤的“清白”。在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邱兴华上诉。他上诉的理由非常特别,不是为了保命,而是要“讨回人格尊严”——他坚定地认为妻子和死去的熊万成有“不正确”的“关系”,并认为他们应该付出代价。为此,他“要名不要命”。

  二审辩护律师张桦不认为邱兴华有精神病。据报道,张桦为邱兴华辩护一条重要理由,就是邱兴华对妻子的怀疑并非毫无根据。

  如果这条理由成立,则意味着何冉凤将继续承受世俗的非议。

  尽管何冉凤多次提出要求,但警方至今未同意何冉凤与邱兴华见面,理由是担心影响邱兴华的情绪。在一审开庭后,何冉凤去了看守所,几句话之后,看守人员对她开始不耐烦:邱兴华为啥杀那么多人,你难道不知道?

  何冉凤强忍着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但她同时下定决心,一定要为邱兴华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为了对得起邱兴华——他们毕竟是21年的夫妻——让他死也死个明白。她相信,如果没病的话,连走夜路都害怕的人,根本没有胆量杀人。此外,她也想讨回自己的清白。

  尽管律师没有支持,这个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农村妇女,仍以邱兴华家属身份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

  “这两年邱兴华越来越怪”

  何冉凤觉得自己命苦。有时候,在悲伤和无助中,她会想起21年前一个镇干部的话:何冉凤,你嫁给邱兴华,就等于把自己当成草籽撒在山坡上啊。

  这话是在何冉凤与邱兴华结婚时说的。当时,何冉凤因为与邱兴华“私奔”,刚刚被何家“押”回家。她被父母锁在屋里9天。出乎所有人预料,邱兴华靠“法律武器”赢了何家,最后成功地把她娶到手。

  何冉凤与邱兴华结婚第二年,婆婆何世春去世——这个一生不幸的女人在死后才第一次得到何氏家族的尊重,他们让邱兴华大办丧事,这使邱兴华本来窘迫的家境雪上加霜。结婚第三年,第二个女儿出生,由于属超生要交罚款,外出躲了两年。1991年儿子志强(化名)出世,次年又是大旱,庄稼颗粒无收。1999年,她终于跟邱兴华一起背井离乡,从此过了7年颠沛流离的生活。

  今天,她的不幸达到顶点:她成为举国关注的杀人犯的妻子,而在世人眼中,她丈夫又是因她的“出轨”而杀人。

  不过,在邱兴华犯案之前,何冉凤并没有后悔过嫁给邱兴华。她一直坚信,丈夫不是别人眼中的那个样子。她知道丈夫爱她,也一直为这个家操心。在大河坝打鱼那两年,为了赶在开学前凑足3个孩子的学费,他晚上下网,白天跑十几里山路去卖鱼,一天只睡两三个钟头。

  在躲计划生育的两年里,何冉凤遇到一个做媒的人,这人看她跟邱兴华过得落魄,就暗暗给她介绍了一个江苏人,条件比邱兴华强得多。何冉凤断然拒绝,她相信邱兴华终有一天能为全家带来幸福。

  然而,近两年来,邱兴华的行为越来越怪异,让她难以理解。邱兴华开始无缘无故打骂孩子;经常半夜醒来一通乱骂;烟瘾越来越大,有时一晚上能抽四五包……

  时至今日,何冉凤仍不时想起从铁瓦殿下山路上的一幕。那是第二次去铁瓦殿,邱兴华在山上闹过之后,下山路上,因为何冉凤顶了一句嘴,邱兴华便抓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上衣,最后将她按在地上,用膝盖使劲顶她胸口。

  何冉凤已经记不清这是邱兴华第几次打她。几年来,打骂妻儿已成他的家常便饭。最重的一次,竟然把皮带抽断。

  然而这一次不同。何冉凤差点疼晕过去。她闭上眼对邱兴华说,你接着顶吧,再顶一下我死了,你也就死心了。

  邱兴华没有再顶。他继续跑到路两边的树林里穿行,毫不顾忌树上的露水和枝刺。

  何冉凤加快了速度,渐渐将邱兴华抛在后面。她滑了一跤,手被竹子扎破,鲜血直流。她蹲在地上,邱兴华从后赶上来。“天哪,天哪,你为啥要这样!”邱兴华看见她手上的血大惊失色,继而失声痛哭。“孩子们都长大了啊,我们很快就要好起来了啊,你说,你为啥要这样做?你为啥要这样做啊?”

  何冉凤和他一起大哭起来。但她还是不明白,不过短短两三年,自己的丈夫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路过一条小河时,何冉凤不慎滑到水里。邱兴华给她洗干净鞋子,然后坚持要给她洗脚。他说:我们结婚这么多年,我还没给你洗过脚呢。洗完脚后,他又从山上摘下一朵花,插在何冉凤的头上。“我怎么感觉你跟刚结婚时一样呢。”邱兴华忽然又笑了。

  何冉凤再次原谅了他。两人到了山下,邱兴华从表弟李如意处借了5元钱,为何冉凤买创可贴。何冉凤提出想回家看看孩子,邱兴华又借了15元,给何冉凤买了车票。

  两人分手之后再未见面,一直到邱兴华8月19日晚上回家,被守候在此的警察抓住。

  邱家一门四“癫子”

  在邱兴华、何冉凤共同居住过的何家梁院子里,先后出过4个“癫子”。其中一个是邱兴华的母亲何世春,中年以后,她就开始无缘无故地生气骂人,一天到晚自言自语。她说,如果自己不说话,就会有人整她的后人。

  据77岁的一心村二组村民阮仕梁回忆,何世春的母亲霍氏也是个“癫子”。阮仕梁清楚记得,霍老婆子死于1961年六月初一的河坝里。死前阮仕梁曾见到过她,“没人给我饭吃啊,没人给我饭吃啊”,阮仕梁给本报记者扮个怪相,模仿她当时的疯癫样子。

  何世春哥哥的小儿子(邱兴华表哥)何德福也是个“癫子”。据他的侄子何冉全称,何德福年轻时还好,但在娶妻分家之后,就变得越来越“癫”了。他跟何世春一样,一天到晚无缘无故骂人,有时半夜会跑到山里去。

  不幸的是,何德福的儿子何冉奇也是个“癫子”。他的情况要比父亲好一些,但同样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他帮叔叔家放牛,但经常把牛放丢了。

  不过,直到刘锡伟的那个电话打来,何冉凤一直没有将邱兴华与他的母亲、外祖母以及表哥联系起来。她只是觉得邱兴华这两年越来越怪,但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刘锡伟费尽周折问到何冉凤的电话。他必须要找到何冉凤,因为他对邱兴华的判断都是基于媒体的报道,他不知道那些信息是否真实。最了解邱兴华的人是何冉凤。

  手机是何冉凤不久前刚刚买的,在此之前,这个家庭一直没能装得起电话。邱兴华出事之后,有好心人提醒何冉凤,再穷也要买一个手机,否则有人想帮她也没办法。

  在刘锡伟的提示下,何冉凤心里好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开始忆起邱兴华那些曾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怪异行为。

  5月19日,首次外出打工的邱兴华突然回家了,离他出门还不到一个月。他进屋之后,先是把一个盛水的杯子打翻,然后用石头丢何冉凤,其中一块打中何冉凤的肩膀。吵了3天架之后,他让何冉凤将还未长成的猪卖掉,跟他到安康去“挖坑”。

  闲逛了两天之后,他正色跟何冉凤说:有一个事情,不知你服不服?“啥事情?”何冉凤问。“两个女娃子不是亲生的。”何冉凤气得掉眼泪,而邱兴华则有板有眼地找了四五个证人,那些都是老家何家梁的人,已经有七年没见过面。

  何冉凤没办法,只能按邱兴华的要求,发誓说两个女娃子是邱兴华亲生。

  何冉凤回忆,在第一次上铁瓦殿之前,邱兴华说他一个月前做了个梦,梦见他跟儿子在一座二层楼上,没有楼梯,他不知怎么上来的,也不知怎么下去。儿子对他说,爸爸你先跳。结果邱兴华一跳,却发现下面突然出现了一根棒棒,回头一看,儿子飞到天上去了,手里拿着一个红灯。

  邱兴华感觉这是不祥之兆,就拉何冉凤去铁瓦殿给儿子许愿。

  第二次去铁瓦殿,是因为邱兴华说的那个算命先生。初上铁瓦殿之后,邱兴华失踪了几天。何冉凤后来接到他一个电话,说他在石泉县城碰到一个白胡子老头,拄着一根拐棍。老头让邱兴华将铁瓦殿上两块刻有邱姓的石碑挪到屋檐下。

  案发后,警方和记者均曾找过这个神秘的白胡子老头,但均无结果。

  这一次上山,邱兴华让何冉凤分别抓着殿里供的神仙的道袍和胡子发誓,两个孩子是他亲生的。邱兴华则趴在地上“咚咚”磕头,嘴里喊着:祖师爷啊,你要为我证明啊。

  作案之前,邱兴华还曾经回了一趟何家梁老家。何冉全在路上碰到他,见他端着一个脸盆,里面放两块石头。“结果他说是螃蟹。”何冉全对本报记者说。何冉全当即问他,“邱兴华你是不是有神经病?”他说,“我没病。”然后扭头走了。何冉全称,警方曾经就此细节询问过他,他均据实告知。

  何冉凤还想起来,她跟邱兴华一起外出打工期间,邱兴华一直说胸口痛,找到一位陈姓医生看病,医生给邱兴华开了180元钱的药,然后又把何冉凤拉到楼上,悄悄地对她说:不能再惹邱兴华生气,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但何冉凤没听明白,她以为医生的意思是邱兴华的身体不好,而不是他对别人可能的威胁。

  本报记者日前联系到这位陈姓医生,他承认确实给邱兴华看过病,当时感觉对方“气大”,但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随便给他开了点药。他否认曾给何冉凤讲过“后果不堪设想”之类的话,并特别加了一句:“我没有给任何人做过证明。”

  死刑悬疑

  11月23日,何冉凤在西安见到了北京律师陈志华。这是何冉凤第一次到省城。不久前,经刘锡伟教授介绍,陈志华答应在二审中为邱兴华辩护。陈志华曾是一名精神科医生,专门从事精神司法鉴定,后因觉得收入过低,改行做了律师。

  此时,一审判决已经过去月余。由于邱兴华提出二审不要律师,陕西省高院便依照规定为其指定了两个安康的律师。陈志华这次来西安,是希望能争取为邱兴华辩护的机会,并不打算收何冉凤一分钱。

  在此之前,尽管仍遭白眼,但也有很多人帮助这个可怜的家庭。何冉凤收到数十封陌生人的信件,有的汇款过来,还有人寄来衣服。

  然而西安之行让何、陈二人失望。省高院刑一庭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因为法院才为邱兴华指定了两名律师,而且已经开展了工作,不可能中途退掉,而且,二审最多只允许两名律师。

  何冉凤从法官口中得到,就在这一天早晨,省高院收到了她为邱兴华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挂号信。但是,法官对何、陈二人说,这仅是申请而已,至于做不做,法院要经过研究后才能定。

  有报道称,邱兴华二审开庭曾定于11月18日,后又说在上周开庭。但一直到现在,仍没有开庭时间的确切消息。

  刘锡伟心急如焚,他希望越晚越好。因为在他看来,在不做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开庭,就意味着邱兴华的人头很快落地。

  再有整整一个月,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所有死刑判决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复核。有专家称,收回死刑复核权将可能减少20%左右的死刑判决。

  然而这一天邱兴华能等到么?刘锡伟和何冉凤,两个原本素不相识、至今也未曾谋面的人,一天天数着日子。

  试看邱兴华案的天下之“大韪”的人

  郭光东

  有一个人,一夜之间连杀10人,先向每人头部各砍数刀,又用斧头砸向每人头部,而这10个无辜之人尚有一名孩童。

  随后,此人还将一个死者的眼球、心肺、脚筋挖出,炒熟喂狗。逃亡中,此人又将一名好心帮助他的人砍杀。

  如今,人们都知道,这个滥杀无辜、手段极其残忍的人叫邱兴华。做下惊天大案的他两个月前被捕,其时,人们无不拍手称快,甚至燃放鞭炮庆贺,心想“枪毙这个狗东西”的日子不远了。

  但是,现在情势或许有变,已有精神病专家、律师紧急吁请为一审已判死刑的邱兴华做司法鉴定。因为有种种迹象表明,邱兴华疑似患有严重的精神病,而一旦鉴定结论成立,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这人可能最终被判无罪,不仅不会杀头,甚至连一天监狱都不用蹲。

  假如真有这样的一种错愕结局,赦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你能接受吗?

  想必很多人难以接受:首先,11个惨死的人的亲属可能就不答应;被血腥激起的“民愤”也不容易平息;还有,邱案的办案人员也会因此承受巨大的压力。这,或许就是邱兴华被捕两月有余、一审也已审结却至今未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阻力所在。

  邱兴华案一审时的辩护律师,就没有为自己的当事人提起鉴定要求。之所以没提,是因为他“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天下之大不韪”呢?答案很明显,就是一种全社会依然普遍存在的思维定势——“血债要用血来还”,“杀人偿命”,“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有罪推定”,“‘坏人’没有人权”。

  这种“天下之大不韪”的惯性如此强大,有时甚至连一个精神病人都不肯放过。但现代法治之所以赦免、减轻一个精神病人的罪责,就在于法律只能处罚有主观恶意的人,对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不适用“好汉做事好汉当”的习例,无论其如何危及社会,都非出自他的自由意志,国家只能医治他、保护他而不是处罚他,因为处罚于他不仅毫无意义,反倒是一种毫无人道的做法。这,彰显的正是一种大慈悲的人道情怀,是一种文明的法治精神。

  当下,若干有识之士正在为疑患精神病的“草民”邱兴华奔走,呼吁依法保障这个“坏人”被鉴定的权利,我们相信,二审时有关机关会慎重对待被告人的这项权利。我们无意干扰法庭的独立审判,一切都应以公正、透明的鉴定结论为判决的依归。只是我们认为,鉴于邱兴华案的极大关注度,无论最终邱兴华被判有罪与否,一个公正、透明的司法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向全社会播撒人权观念、传播法的精神的一节大课堂,或许还是中国司法文明史的一个里程碑。

  而这,也许正是邱兴华案的天下之“大韪”!

  我不是为邱兴华一人奔走—— 对话精神病专家刘锡伟

  记者:您与邱兴华、何冉凤素不相识,为何为他们奔走呼吁?

  刘锡伟:我不是为了邱兴华一个人,而是为了弱势的精神病人群体和软弱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呼吁。精神病人是弱势群体,作案以后,就成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不仅他们的权利很难保障,就连其亲属也受到社会歧视。

  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的精神病人犯罪现象,对这一问题如果不重视,而是将他们视为正常人一杀了之,有失公平,也违反法律。

  记者:邱兴华案目前尚没有二审判决,您的行为可能被认为是干扰司法。

  刘锡伟:我不是干扰司法,而是想维护法律的公正。我国的刑法第18条明确规定,精神病人犯罪应该判决无罪或从轻处罚。而英国从1843年麦克。纳顿条例(参见文后注) 开始就有了这一做法,这是人类对自身认识的一个巨大突破,是司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然而,160多年过去了,我们在精神病司法实践中还是障碍重重。

  记者:有哪些障碍?

  刘锡伟:主要体现在精神病司法鉴定上。我国刑法尽管对精神病人犯罪有着明确无罪或从轻处罚的条款,但司法鉴定的主导权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中,只有他们认为应该做的鉴定,司法鉴定部门才会去做。而经常的情况是,司法机关或者出于自身认知水平的原因,或者因为快速结案的冲动,往往不提起鉴定,这样就会出现错案,把一些精神病人送上刑场或送进监狱。

  这次去广西,我原来工作的医院精神科的现任负责人告诉我,监狱曾经请他过去看病,结果他一次治疗了20多个精神病犯人。当然,20多个不能说都是错案,但肯定有错案。

  记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刘锡伟:主要是传统观念和长官意志的影响。多年来我们的司法已经习惯了杀人偿命,习惯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因此精神病司法鉴定面临极大的阻力。我在担任广西司法鉴定小组组长期间,当时的卫生厅厅长曾经3次帮助我“转弯”,让我改变看法,不要轻易给嫌犯下精神病的结论。

  记者:工作做通没有?

  刘锡伟:没有,我反而把工作组的人说服了。他们后来又找到我的一位司法鉴定方面的老师和前辈,让他说服我珍惜自己的前途。我说,我正是因为珍惜自己的前途才坚持这样做,如果我不讲原则瞎鉴定,以后若是错案,签字的人是我,承担责任的还是我。别人是不会认账的。

  记者:这样的情况是否普遍?

  刘锡伟:我只能说有一定代表性。据我所知,一位我熟悉的同行在给一个嫌疑犯做鉴定时,因为做成了精神病,法院竟然不给报销来回路费。结果他很正直,不给报我也照样鉴定。后来有的专家就总结出一套经验:如果是有权力和有名气、有地位的人,如果真是精神病的话,做成精神病鉴定也无妨。如果是农民和其他翻不了多大浪的普通人,就鉴定不是精神病,杀了也就杀了。

  记者:这些年,你做过多少起这种精神司法鉴定?

  刘锡伟:不是太多,大概不到100起。

  记者:结果如何?

  刘锡伟:大部分都是精神病。你可以想象,连他们(指司法人员)都感觉到了,我们专业人士不可能看不出来。我印象中,好像只有两起不是。

  记者:现在有一种倾向,总是容易将精神病鉴定与司法腐败联系在一起。精神病鉴定常被看作是为嫌犯开脱的手段。

  刘锡伟:有这种情况,但是极为个别。根据我50年的工作经验,精神病人装是装不像的,尤其是在专业人员面前。鉴定人员拿了被告人好处作出精神病结论的情况也有,但不多。目前公开的数字是,我国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有10%的“误诊率”,绝大多数都是把精神病人鉴定为非精神病人,或者把重型鉴定为轻型。

  记者:被无罪释放的精神病人是不是仍有可能作案?

  刘锡伟:有这种可能,这正是精神病人司法中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因为他们一旦再次作案,谁都无法承担这个责任。所以,有的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作鉴定,或者鉴定成不是精神病,一关了之,甚至一杀了之。

  记者:这样做的后果如何?

  刘锡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或许可能暂时平息“民愤”,但埋下了更大的隐患,因为精神病人犯罪现象等于被隐瞒了,而这种现象并不因为隐瞒而消失。其结果就是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精神病人作案现象。

  与此同时,这也使得司法精神病鉴定学科无法发展,越来越弱。最终的结果,就是让这个群体的威胁越来越大,我们的社会越来越不和谐。

  记者:有人说,精神鉴定的主观性较强,不同专家往往有不同意见,因此说服力不够强。

  刘锡伟:精神病是一种疾病,跟任何一门科学一样,医生诊断起来都有主观性,但是病症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你无法抹杀掉。有病不会变无,无病不会变有,在此问题上,我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记者:在邱兴华杀人案中,一审公诉人和法院都认为,邱兴华作案前作了精神准备,会踩点,作案后还会逃跑,甚至能从警方严密的包围圈中逃脱,因此认为他精神正常,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我本人也感到奇怪,如果他是精神病人,会有这么多人看不出来?

  刘锡伟:这是一个精神病学上的专业问题。精神病人发病有这样的特点:时轻时重,时隐时现,时有时无。需要注意的是,邱兴华的母亲和表哥,都是中年以后才发病的。但发病症状又不尽相同,轻重也不一。而且,很多精神病人都是高智商的,比如刺杀里根总统的约翰。欣克利,他要想刺杀里根,要掌握里根的行踪,还要避开他的警卫,这是一般人根本办不到的。欣克利最后被证明是个精神病人,并被法院判决无罪。邱兴华在法庭上的表现,一般人可能只是觉得奇怪,但不会视之为精神病人。但就专业人员而言,症状已经足够明显了。

  记者:您并没有与邱兴华本人见面,怎么敢下这样的结论。

  刘锡伟:我有50年的精神病工作经验,跟任何一门学科一样,精神病学是有规律的。仅就我能掌握的资料,这些情况已经非常明显。我相信很多专业人员都看得出来,但他们不说。我咨询过北京一位权威的精神病学专家,他完全同意我的看法。但他认为,即使邱兴华是精神病人,也应该被判死刑,否则对被他杀的11个人不公平——他显然不是法学专家。

  记者:据媒体报道,您认为马家爵也患有精神病?

  刘锡伟:是的。我认为是这样。当然,马家爵也做过精神鉴定,但结论不是精神病。

  记者:你说你在一些司法机构的某些人眼里,是个制造麻烦和不受欢迎的人。

  刘锡伟:其实这是他们的误解。我是一个有着5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知道我国的党政和司法机关是如何运作的,一些因为未作精神病司法鉴定导致的错案,出面承担责任的人,往往不是制造错误的人。所以我在给陕西省有关领导的电报中写了这样一句话:请不要把我视作制造麻烦和不受欢迎的人。因为我恰恰是爱护你们,并且为你们下属的政治前途负责的。因为司法精神鉴定介入得越晚,错案的级别就可能越高,涉及的人员就可能越多。当然,如果想一错到底,不作鉴定,或许没有人承担责任。但是,社会终究要为其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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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克· 纳顿条例

  1843年,苏格兰人麦克。纳顿受妄想的支配,企图杀死当时的英国首相皮尔,但他不认识皮尔,结果杀死了皮尔的秘书。舆论一片哗然。在维多利亚女王的关注下,召开了特别会议。审理中,律师称麦克。纳顿患有精神病,不知道对与错的区别,不知道他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陪审团最终被说服,法庭判麦克。纳顿因精神错乱而无罪。这一判例促成了麦克。纳顿条例。

  我国法律关于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参照了该条例。

  我国刑法第18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邱兴华精神病家族史及其九种精神异常表现

  陈志华

  11月23日,我在西安会见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与她交谈近5个小时,掌握了邱兴华案发前的种种怪异表现及其家族精神病史,并参考有关媒体报道,遂成此文。

  一、精神病家族史

  目前有充分证据证实,邱兴华的母亲精神不正常,主要表现为行为异常和思维障碍,终日自言自语,称别人整她。邱的外祖母精神亦不正常,表现为经常在河坝旁自言自语,边说边哭等。邱的亲表哥(母亲哥哥的儿子)也有精神不正常表现。此外,表哥的儿子也有类似表现。尽管由于农村条件所限,这些人未到医院确诊,但仅凭上述表现即可断定患有精神分裂症。一家三代四个精神病人,构成完整的精神病家族史。

  二、精神异常表现

  1.性情改变。邱兴华自小性格内向,脾气倔强,做事认真,学习成绩良好。邱的婚姻曲折,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尽管夫妻有时也发生争吵,但无大的冲突,邱亦未对妻的人品表示过怀疑。邱以往对3个孩子很好,孩子也很喜欢他。

  然而,自2005年下半年起,邱兴华和以前比就像突然变了个人。邱妻明显感觉到其笑容与往常不同,好像换了个“像”。邱脾气变得非常暴躁,经常无缘无故发脾气,也不再关心孩子的学习。

  2.行为异常。在性情改变的同时,邱总称心慌,让孩子用手使劲掐其头皮,甚至自己用拳头捶打胸口,却感觉不到痛。邱经常夜里突然醒来,嘴里自言自语。在二上铁瓦殿前,邱曾失踪数日。在二次从铁瓦殿下山的路上,邱不时钻进树丛,行为举止异常;邱还撕扒妻子衣服,揪妻子的头发,辱骂妻子。但当看到妻子手出血时,邱的态度又发生转变,抱着妻子痛哭,为妻子洗脚。在下山与妻子分手后的数日内,邱再次去向不明,据说晚上睡在树林里。邱在铁瓦殿杀人后,竟然还留有借条:“今借到各位精仙的现金柒佰贰拾贰元贰角正,借款人:邱金发。”上述行为显然异常。

  3.精神病性幻觉。在案发前5天,邱突然回到阔别8年的何家梁岳父母家,期间有人看到他在脸盆中放两块石头,却对人说是“螃蟹”。邱初上铁瓦殿前,对妻子说自己一个多月前曾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和儿子站在一个二层楼上,等等。邱对一个多月前的梦境记忆得如此清晰,与常理不符,使得人们不得不怀疑其所述内容的真实性。邱再次上铁瓦殿前还曾对其妻说,他碰到了一个80多岁的白胡子、白发、白眉毛、拄拐杖的算卦老头,但一会就不见了。根据目前所了解的情况,当地根本没有邱所述的这个人。另外,邱在此前曾对其妻说,是何某某等人说他妻子有外遇,但实际邱与这些人已多年不来往。

  邱的上述表现很可能属于精神病性幻觉,包括幻视、幻听等。精神病性的幻视、幻听现象往往具体而生动,但却与现实不符。

  4.妒忌妄想。妒忌妄想是邱兴华最突出的精神病症状。2006年5月19日,邱从外面打工回家后,精神异常表现日趋明显。邱开始对其妻表示怀疑,辱骂、殴打妻子,认为妻子 “不要脸”,要求妻子一起外出打工。5月23日,邱突然对妻子说“我觉得两个女娃不是我的。你做了那个事情你不承认了”。无论妻子如何解释,邱仍坚持其看法,并提出抽血化验以确定两个女儿是否为其亲生。

  二上铁瓦殿期间,邱的妒忌妄想症状明显加重。邱在殿里烧纸、磕头,自言自语,称“人家做了都不承认”,“天哪,天哪,祖师爷呀,你要给我证明啊!”邱不顾道观规矩,强让妻子摸真武祖师的胡子、道袍,如果妻子拒绝,则可证明女儿不是他亲生的。但在妻子被迫摸了真武祖师的胡子、道袍后,邱仍坚称两个女儿不是他的。

  所谓妒忌妄想,是指病人无根据地认定其配偶有奸情,虽经子女、亲友等证明、解释或劝说,但仍坚信不疑。在本案中,法庭审理认定邱兴华的想法纯属其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但邱仍深信不疑。在一审被判死刑后,邱提出上诉的惟一理由是一审判决没有认定她妻子对他有“不忠”行为。据此,可以认定邱兴华在案发前有病态的妒忌妄想,并与后来在铁瓦殿杀人有直接关系。

  5.思维破裂。邱在铁瓦殿杀人后,曾将道观内一只白公鸡杀掉,用鸡血在一硬纸板上写道:“古仙地 不淫乱 违者杀 公元06”和背面“圣不许 将奸夫淫婆以○六年六月二十晚”的字样。

  邱书写的内容令人费解,极似精神分裂症病人的破裂性思维。此类症状系属严重的思维联想障碍,表现为语句内容相互脱节,甚至缺乏逻辑联系。

  6.思维散漫。人们注意到,邱在一审时的自我辩护内容令人费解。邱在陈述了其杀人理由后,突然以杀牛举例。邱称,“好比我种了一块玉米,叫一头牛给吃了,我去找放牛娃没找到,一气之下把牛杀了,要我赔牛,我就要你赔我的玉米苗。”

  邱的上述表现极似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思维散漫症状。这也是一种思维联想障碍,表现为病人每一句话或每一段叙述的语法结构或逻辑尚完整,但整篇谈话结构内容很散漫,缺乏固定的指向。

  7.情感淡漠。在被抓获后,邱表现得非常镇静,述其杀人的理由是熊万成调戏其妻子,所以要杀他。在法庭上,邱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极其冷漠,面对血腥的杀人现场图片及凶器毫无表情,回答公诉人提问及法庭问话时亦表现非常镇静。

  这容易使人们认为其精神正常。但实际上恰恰相反,这很可能是其情感淡漠的病态表现。所谓情感淡漠,系属精神病人的情感反应障碍,其特点是对客观事物和自身情况漠不关心,缺乏内心体验。情感淡漠是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一个特征性症状。

  8.杀人手段残忍,滥杀无辜。邱案之所以引起极大民愤,其原因之一是其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滥杀无辜,非常人所为。邱先向受害人头部各砍数刀,随后,又用斧头再次向每人头部砍击,致其10人全部死亡。而后,邱又将熊万成的眼球、心肺、脚筋挖出,炒熟喂狗。

  精神病学专家刘锡伟教授认为,此属典型的精神病人“剩余杀人”现象。刘教授认为,所谓“剩余杀人”是对方已经被杀死,还要继续砍杀,常出现于精神病人杀人。

  9.无自知力。此处所述自知力,又称内省力,是指精神病人对其本身精神病状态的认识能力。判断病人有无自知力及自知力的完整程度,对评估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目前,邱仍然坚持认为其妻有外遇,与熊万成有不正当关系,称自己精神正常。这恰属精神病人无自知力的典型表现。邱的表述本身即属病态。邱无自知力的行为也导致其拒绝聘请律师为其辩护,而这一点尚未引起审判机关的重视。

  综合邱兴华的精神病家族史及其精神异常表现,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我本人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邱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邱兴华最突出的精神病性症状,是其坚固的妒忌妄想,而邱杀人动机亦因此而产生。

  (作者简介:陈志华,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系我国第一位司法精神病学硕士,有多年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经历。1993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邱兴华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如能顺利展开,那该如何进行——

  -必须让鉴定专家-在法庭上辩论起来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司法鉴定领域面临的头号问题是高度垄断化。司法鉴定一旦走向垄断化,法庭上就只有一种声音,没有对抗性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办法委托一个独立的鉴定人,对发生争议的同一个行为作出鉴定结论。

  - 当年美国欣克利案是这方面的一个著名案例。欣克利非常仰慕女演员朱迪。福斯特,他就想以刺杀里根总统的壮举来引起福斯特的注意。后来对他进行精神病鉴定,检方找了3位鉴定专家,作出的鉴定结论认为他没有精神病,欣克利的律师请了5位顶尖级的鉴定人,他们当中有的知名度还超过检方的鉴定专家,作出了相反的鉴定结论,认为欣克利有精神病。

  - 法官没有先排除辩方的鉴定结论,而是先审查鉴定专家的资格,比如有没有职业道德问题、以前鉴定有没有出过问题、有没有专业方面的知识,等等。开庭的时候,双方的鉴定专家都到场,双方进行交叉询问,整个庭审的过程就是控审双方的鉴定结论是否成立,结果陪审团认定,检方鉴定结论的信服度低于辩方鉴定结论的信服度。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辩方的鉴定结论更有说服力,最后法院判定,欣克利有精神病,送医院治疗。

  - 当然,中国的制度和美国的制度不一样,但是我们到现在为止,没有形成一种控辩双方各自委托专家进行鉴定、法庭上进行交叉询问的制度,让鉴定专家在法庭上进行辩论,给公众提供一种场景:鉴定结论的竞争化、自由化、对抗化。

  - 由于我们没有这种制度,法庭上永远只有一面之辞,而检察机关提供的鉴定专家,那个人可能本来就是个公安、检察机关的干部,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不解决,公众对司法鉴定的公信度永远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