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定伤害干预措施和预防与控制策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卫生部13日通知要求,开展全国伤害监测工作。《全国伤害监测方案》也于同时印发。
世界卫生组织将疾病分为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三种。伤害是由于能量(机械能、电能、热能等)突然或短暂地作用于人体而导致机体损伤。
伤害是全球各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每年约有70万至8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占死亡总数的11%,居死因顺位第5位。伤害的高发生率和高致残率消耗大量的卫生资源,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
《全国伤害监测方案》指出,全国伤害监测采用哨点监测方式,以年度为单位持续进行;监测对象是在哨点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伤害的首诊患者。方案同时提出,随机抽取了43个县(市、区)作为全国伤害监测点,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农村点23个,城市点20个。城市监测点卫生部门选择所辖二级以上医院3家,其中包括1家三级医院;农村监测点卫生部门选择当地所辖医院中门诊量最大的医院1家,随机抽取中心乡卫生院1家,普通乡卫生院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