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从13日起扩大试点范围,劳务工合作医疗可报销的药品由900种扩充到1300种左右,其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也由原来的67%降低到40%以下。这是记者从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为了解决劳务工就医难的问题,深圳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该项试点进展顺利,截至8月底,劳务工合作医疗参加人数达72.66万人,基金总收入3008万元,劳务工门诊11.9万人次,住院391人次。其中仅8月份,劳务工门诊就达4万余人,每次门诊的平均费用59.73元,其中基金支付占75.63%,劳务工自付占24.37%;劳务工住院124人次,每次住院平均费用4830元,其中基金支付占32.59%,劳务工自付占67.41%。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总体上看,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扩面较快,基金结余较多,较好地解决了劳务工的就医问题,但也存在着试点范围较窄,不能全面反映劳务工就医情况,药品目录品种偏少和住院费用自付率过高的问题,经过调研后,决定调整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的相关政策。
从13日起,深圳劳务工合作医疗在原来4个街道办试点的基础上增加到10个,试点行业也由制造业扩大到服务行业。同时,根据劳务工合作医疗基金的承受能力,适当扩充了劳务工合作医疗药品目录,由原来的900种扩充到1300种左右。
试点政策调整后,劳务工住院负担也进一步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由原来的 67%降低到40%以下。另外,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也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一是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二是住院诊疗项目,单价在9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9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60%;三是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在试点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一级医院提高5个百分点,其他级别医院提高10个百分点;四是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的病人,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五是因公外出,其急诊抢救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可记账范围的50%提高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