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近日,威海市卫生局制定了《威海市执业医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今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被暂停执业活动。
根据实施方案,在省卫生厅注册的医疗机构、威海市卫生局和各市区卫生局注册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都在考核范围内。
医师若造成医疗事故并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不按规定应用抗生素、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都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其所在机构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将被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