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定点医疗机构在今年未完成费用控制指标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A类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消息,北京市医保中心已与11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今年的《补充服务协议书》。
《协议书》向11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下达了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自费比例、平均住院日3项费用控制指标,指标根据各家医院不同情况商定,凡在今年未完成费用控制指标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A类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据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除给予北京市免选就医、免审病历、优先审批特色科室项目等鼓励政策外,将对A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进行定期抽查。
参保人员除个人已经选定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之外,还可选择全市定点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同样可直接到取得A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1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
协和医院
北医三院
人民医院
宣武医院
友谊医院
同仁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积水潭医院
健宫医院
房山区良乡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