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采取紧急措施,进一步做好猪链球菌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出口产品安全卫生,尽量减少疫情对出口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一是加强对进出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特别是对进出口相关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增加链球菌的检疫项目。二是加强对进出境人员的检疫工作,严密监控高危地区进出境人员的卫生状况。各地要按照总局制定的《猪链球菌病监测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猪链球菌病的监测工作。
记者了解到,各地质检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组织指挥、疫情报告、技术保障等应急措施。同时,各地质检部门将加强养殖源头管理,对出口注册养殖场、备案场全面开展检查,并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养殖场、备案场的防疫、消毒工作,落实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严禁养殖场擅自处理和屠宰病(死)动物,违反规定的企业,将坚决取消其出口资格。
通知还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格禁止出口加工企业收购未经注册和备案养殖场的猪源加工生产出口产品,指导企业开展防疫和生产,确保出口产品的安全、卫生。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监督抽查方式,加强以猪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固定猪肉原料采购渠道,加强对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验证,建立原材料采购记录并妥善保存,严格禁止使用病(死)猪肉加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