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旅店或招待所未设立已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或未保洁存放的,扣5分;在营业区发现蚊、蝇、蟑螂、老鼠,发现1只扣1分。
昨天卫生部决定在部分地市级单位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据悉,第一批拟定10个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将自2005年9月开始,到2006年12月前结束。
据介绍,审查结论为优秀(A级)的,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实施简化监督,每年一次;审查结论为良好(B级)的,为中度风险、一般信誉度,实施常规监督,每年二次;审查结论为合格(C级)的,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强化监督,每年三次以上。审查结论为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查处。
卫生部表示可将量化分级管理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