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明确提出:凡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中通过提供回扣促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营销企业,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江苏省医疗服务市场。这是江苏省在南京地区开展卫生行业纠风专项整治工作中提到的内容之一。
近几年来,江苏卫生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4年,江苏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立案查处136人,其中116人属贪污受贿,有的案件涉及到一个科室的全部医务人员,有的几乎牵连到单位的整个领导班子。2004以来,南京已有20人被立案查处,多人受到法律制裁。今年7月18日,南京市白下区卫生局原局长崔传德因受贿近200万元,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2年。
目前,为期三个月的卫生行业纠风专项整治工作已在南京地区展开。此次整治内容包括: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职务之便,收受回扣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违反治疗规范重复检查、滥开大处方;在药品使用、仪器使用、临床检验及其他特殊检查中,实行开单提成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等医疗服务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江苏省纪委副书记谢秀兰说,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存在,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卫生事业的发展目前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的不完善,给腐败留有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卫生系统少数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理想信念动摇,经不住利益诱惑,职业道德沦丧。因此,各种不正之风不可能通过一两次专项治理就会根本消除。纠风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权力部位和关键环节,必须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才能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