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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缴纳男女平等 女性就业难期待破解(图)

2005-7-5 0:0 【


生育保险引发关注


生育保险宣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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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孩子”这个伟大的职责似乎一直是女性独享,于是相关的义务与责任、危险与痛苦也就被理所当然的由女性来承担。“生孩子请男人走开”的“古训”让男性成为这一人类伟大责任的旁观者。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作为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重要险种之一,男女都必须承担的生育保险已经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7月1日在北京市正式推行《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这标志着被国际称为社保五大体系的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生育5个险种在中国的首都全部建立。

  从7月1日起,如果没有特殊要求,除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个人不再承担生育费用。生育保险规定不论男女、不论是否生育,都按统一标准缴纳保险费,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保障了女性的权益,防止一些企业以生育为借口拒招或辞退女工。据预测,约108万育龄妇女将从此政策中受益。

  然而,由于这一“女人生孩子”的社会保障,缴费对男职工“一视同仁”,让许多“大老爷们”颇有微词,那些男职工多的企业负担比以前重了许多,这些企业不太情愿交这笔费用。而一些配偶没有工作的男职工因为不能把女方的孕、产费用拿到自己单位报销,也认为这项新政“偏心”。

  对于生育保险的出台是否能改变女性就业困境,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是否应该超出企业之外,市民、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专家的看法也是见仁见智。

  “生我家孩子那会儿,要是有生育保险就好了”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保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男女职工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除婴儿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

  当记者向于女士介绍了上述规定后,她的第一反映就是“生我家孩子那会儿,要是有生育保险就好了”。于女士在北京市中心一家大型商场工作,已经有一个5岁的男孩。她详细算了一笔账:从怀上孩子一个多月起,就要定期去医院作检查,起先是一个月一次,第5个月起就得半个月检查一次,7个月后一个礼拜就要去一次,加上最后的接生、住院、药品费用,总共需花费1.5万元左右。“这些钱对普通家庭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对于北京市在生育保险改革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等待遇由职工所在企业支付,于女士表示并不知情。“我几个女同事也是在最近几年生的孩子,没听说过谁的生育医疗费用单位给报销。”于女士说,现在只能生一个孩子,即使是自费,该花的都不能省,但是“如果生育保险能承担这部分费用,减轻普通家庭的经济压力,那是再好不过的事。”

  首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期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文女士说,按照原先的规定,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由其所在企业负担,于是出现了效益不好的企业随意克扣甚至免除职工生育费用的现象。生育保险一旦实施,企业负担的生育费用就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所有企业女职工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而且,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详细、明确,对各单位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来说,可操作性强,非常方便。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大发介绍,生育保险是根据法律规定,对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的女职工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实施生育保险,有助于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对北京市社会保险体系的健全,体现社会对劳动力再生产和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视。

  一样缴费,较少“回报”,男职工“吃亏”?

  根据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解释,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不论男女,不论是否生育过,只要是在职人员都要参加。按照北京市划定的参保范围预测,参保的育龄妇女大体有108万人,可以说这部分妇女是这个险种的直接受益者。相比之下,参保男职工只有自己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能把配偶的孕、产费用拿到自己单位报销,因此产生了男职工“吃亏”的说法。

  在航天科工集团工作的万先生认为这样明显“偏心”。他说,我家孩子出生的时候,因为爱人刚好辞职,所以没能报销相关费用。生育保险不允许参保男职工单位报销其妻子的孕、产费用,如果别的家庭也存在我家这种情况,那么他们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既然男女职工缴费的标准一样,享受的待遇也应该相同。

  对此,家住宣武区广内街道的王先生说,由于这些年医疗体制的改革,能享受公费医疗的女性人数越来越少,同时生育孩子的成本却不断攀升,北京市实施生育保险,对于许多家庭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至于男职工“吃亏”,王先生认为这样的想法太狭隘:“生育孩子不是女性个人的问题,这关系到人类的繁衍和社会的发展,是一个社会问题,男职工也应该分担生育风险,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平。”“再说,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不影响职工个人的经济收入,男职工没有理由说自己吃亏。”

  首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文女士介绍,公司女职工人数占三分之一,且大部分年龄在35岁以上,近几年新进的大学生中只有25%左右是女生,可以说现在公司里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人数不多。按照新规定,公司每月要缴纳4.3万元生育保险费,比原先企业支付女职工生育费用,负担反而加重了。“说实话,男职工多的企业确实有些‘吃亏’,若纯粹站在企业的立场,不太愿意交这笔保险费,认为生育保险可有可无。但是生育保险的出台,标志着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像纺织行业等女职工集中的企业负担可以减轻,从而全社会能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男职工多的企业即使‘吃亏’,也应该支持这个险种的实施。”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社会保障专家程为敏承认,生育保险在真正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最大阻力可能就来自于它增加了一些企业应缴的费用。但是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强制所有符合规定的企业为男、女职工都上保险,最终保障的是最广泛的职工利益。

  生育保险能改善女性就业困境吗?

  就实施生育保险的意义,劳动保障部门反复强调一点:女职工多的企业因生育费用负担重,导致企业不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愿意录用女职工,造成妇女就业困难。而生育保险以社会统筹的形式,让男职工多的单位为女职工多的单位分担生育费用,从而改变这种状况。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2005年初在《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出台会上表示,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会对女性就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事实上,各方面对这一点也是众说纷纭。在航天科工集团工作的万先生说,企业录用员工,更多还是从工作方面来考虑,像我们这样的单位,有许多工作确实不适合女性,作为一个企业,不会因为区区几万元保险费而在招聘的时候对女性抱有偏见。所以,实施生育保险对促进女性就业没有多大作用。

  首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文女士认为,行业限制确实存在,有些职位或工种并不适合女性,但是也有部分单位确实因为不想承担生育费用而不愿招收女职工,所以有了生育保险,女性就业相对来说会好一点。

  在一家大型外企工作的李小姐说,一般的外资企业不会计较为女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假工资,但关键是外企的工作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你休产假一歇3个月,你的工作谁来做?一些外企在招聘的时候以几年内不准生孩子作为录用女性的条件,已录用女性一旦有孩子,她的升迁计划往往遭搁浅,主要是企业怕女性生孩子耽误工作。所以“其他类型的企业我不知道,但对于想进外企工作的女性来说,生育保险无法解决女性休产假耽误工作的问题,因此也无法为她们就职外企增加砝码。”“外企女职工‘生’和‘升’的矛盾,看来也难以因为生育保险的实施而得到缓解。”李小姐像总结她的回答一样说道。

  程为敏认为,生育保险实施后,起码能够保证企业不会因生育费用问题而对女性区别对待,起码从保险这点看,它起到了促进女性就业的作用,其他方面不是生育保险能够解决的问题。

  生育保险有一个逐步到位、逐步完善的过程

  赵先生夫妻二人都是北京市怀柔县人,现在宣武区经营一家食品零售店。赵先生说,今年年初《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出台后,我们就在报纸上见到过相关报道。第一眼看到标题,说是“生育保险实施后,生孩子不花一分钱”,虽然还不清楚生育保险具体是怎么一回事,但凭直觉就知道这是一项好政策。看完报道才知道,这个保险不包括我们个体经营者,觉得很失望。我们两口子都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既然这个保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就应该把北京市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

  首钢的文女士说,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还限定是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职工,这也值得改进。北京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才,如果向他们提供基本社会保障还要以有没有户口为准,那势必降低北京的吸引力,阻碍人才流动。像现行的工伤、医疗、失业、养老4个险种,不论职工有没有户口和居住证,只要是和正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企业都一视同仁。既然生育保险和这4个险种并称社保五大体系,那么也应该没有户口限制。

  对此,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表示,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应该是一个逐步到位、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先从企业入手,经过几年再慢慢辐射到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