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卫生部医政司获悉,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群众看病贵难题成为许多地区工作重点。
为加强合理用药,控制药品收入比例,严格控制抗生素滥用和其他类药物滥用,青海制定了两项硬性指标,一是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三级医院必须降到45%以下,二级医院必须降到50%以下。
二是抗菌药物金额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三级医院不得高于33%,二级医院不得高于30%。
山东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质量和费用信息,为病人提供具有选择余地的不同品牌、价格的高值耗材。
陕西严格收费管理,禁止医院分解收费、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各医院的收费项目必须公开、公示;鼓励、提倡医院如实向社会公示单病种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日。
江苏对各类医疗机构2005年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三级综合医院的上限控制为47%。该省还提出今年医院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实现零增长,全省出院病人平均住院费用增幅要在前三年平均增幅的基础上再下降2个百分点。该省药品招标工作今年要按照以市为单位进行,明年过渡到以省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