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启动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在陕西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医院管理年实施方案中,针对服务窗口等候时间、大型设备检查出具结果时间、住院病人药费比例等制定了25条具体规定,以规范医院服务并接收社会监督。
这25条具体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院内紧急会诊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挂号、划价、收费、取药、采血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报告申请单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平均住院日三级医院不得超过14天,二级医院不得超过10天;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要达100%;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中药费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5%;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满意度要超过90%等等。此外,还对每100张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以及医疗事故发生件数、等级、责任程度、赔偿金额等做了具体规定。
据陕西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这25条铁规是针对老百姓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热点问题出台的。近几年一些医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表现在老百姓反映的看病贵问题;一些医院服务不到位,老百姓反映看病难、不方便、医护人员态度不好等问题;另外,一些医院的管理粗放、部分医护人员缺乏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有发生,损害了老百姓的健康;医院的医德医风问题也是老百姓反映的焦点,比如开大处方,收受回扣、拿红包、开单提成等。
为了控制医药费用上涨、减轻老百姓负担,陕西省在实施方案中还规定严禁医院的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科室承包。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疗机构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他医疗机构招徕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