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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没有“性”福 男子要与瘫痪妻子离婚(图)

2005-5-12 0:0 【


妻子称丈夫有外遇拒绝离婚并要求丈夫给付生活费、治病费

  昨日,邛崃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全身瘫痪的34岁女子丁国琼拒绝丈夫胡凡林(化名)的离婚要求后上诉法院,要求丈夫给付生活费、治病费。法庭上,胡凡林极力辩解:“我是个男人,可我没有享受到男人该有的幸福!”他同时反诉妻子,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妻子:瘫痪10年

  丈夫:另有新欢?

  1994年12月,丁国琼和胡凡林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次年10月,丁国琼剖腹产下儿子小杰(化名),但不知何故突然落下了病根,在医院实施颈后切瘤手术后,她便全身高位瘫痪了!后被定为1级伤残。

  丁国琼的表姐告诉记者,胡凡林开始还带着妻子四处求医,但因没有任何康复的迹象,胡凡林逐渐丧失了信心,再也不管妻子的病了。后来,丁国琼回到娘家,年迈的父母担负起照顾女儿的重担。丁国琼下半身没有知觉,大小便失禁很频繁,两位老人只能给她垫尿布,服侍她翻身擦背,10年来天天如此,苦不堪言。近段时间,胡凡林来看妻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而他们从别人的闲言碎语中得知,胡凡林在盖新房子后,和一个叫刘萍的女子住到了一起,俨然成了一对夫妻。

  丈夫:要求离婚

  妻子:哭着表示“绝不”

  丁国琼的表姐还称,最近刘萍要求和胡凡林结婚,胡凡林就找到丁国琼协商离婚的事。丁国琼哭着坚决不同意离婚,娘家人大骂胡凡林太没良心,居然想抛弃瘫痪的妻子,并将他赶出了家门。为此,丁国琼一纸诉状将胡凡林告上法庭,要求他尽丈夫之责,每月支付生活费300元、护理费200元,同时继续承担起为她治病的义务。

  昨日上午,该案在邛崃法院开庭审理。丁国琼的母亲在庭上老泪纵横,多次指责胡凡林:“10年来你来看过她几次?你是她的丈夫啊,你不照顾她,我们死了她怎么办?你也太狠心了!”而坐在对面被告席上的胡凡林表情痛苦,说他不愿谈这些,对于妻子的诉讼要求,他觉得“太高了”,他表示愿按自己工资收入的20%到25%给钱,看病的钱他实在没能力再出了。

  妻子:未来我咋办?

  丈夫:再也无法坚持了

  胡凡林接受采访时说:“她毕竟还是我妻子,我对她还是有感情的。但事实上这10年我是怎么过的,我是个男人,可我没有得到应有的幸福。从头到尾我都在尽我的义务,可却没得到应享受的权利。”他告诉记者,他不是丁家表姐所说的那样“对妻子不管不问”,而是经常去她娘家看她,还经常帮她洗垫布、剪指甲,但因为妻子瘫痪在床,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夫妻生活早已名存实亡,自己实在再无法忍受下去了。

  记者从法官处得知,在丁国琼起诉胡凡林给付费用后不久,胡凡林也递了诉状,以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再继续生活为由反诉妻子,要求判决两人离婚。对此,胡凡林说:“这跟刘萍没有关系,我已和她断绝了关系,这种夫妻生活我真的无法再坚持下去了,我希望她能理解我。”昨日中午,当记者赶到丁国琼住处,将此消息告诉她时,躺在床上的丁国琼痛苦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求求你……我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站在一旁的表姐气愤地说要告胡凡林重婚罪,丁国琼哭着摇摇头,说不想连累可怜的孩子。

  快评

  不必升华悲剧

  你愿意和他(她)相守一生,无论环境是好是坏,是富贵是贫贱,是健康是疾病……

  也许,我们中国的夫妻,大多数在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都没有做过这样的庄严承诺。可是,没有人会因此看轻中国夫妻的感情,也没有人敢因此说中国夫妻不懂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些旷世绝唱,不都出自咱中国人的笔下吗?

  是的,中国人懂爱,中国夫妻尊重且珍惜爱情,这是不需要佐证的事实。然而,当浪漫遭遇诸如“病妻瘫痪在床十年”的残酷现实时,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往往就只有夫妻对簿公堂这样的悲剧。

  是的,胡凡林夫妻因为一个偶然成为了一个悲剧的主角。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丈夫有照顾妻子的义务,妻子有被照顾的权利;可法律同样赋予了夫妻们性爱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在这样的一出悲剧里,也许没有谁对、谁错。

  名人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我们说:“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应该选择尽可能好的方式解决问题,而大可不必升华悲剧-妻子可以多些理解和宽容,丈夫也不必用‘外遇’疗伤……因为,你们曾经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