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29日宣布,从即日起至7月枯水期启动淮河流域环境应急预案,以保障淮河流域群众的饮水安全。这是我国首次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务院去年12月应急预案审定会上已原则同意《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此预案提出:“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证明即将发生环境事件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目前淮河来水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锐减三分之一,56条河流的86个断面中,劣V类水质占51.2%,淮河干流中下游监测断面氨氮水质指标居高不下,并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极有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
应急期间,环保部门将联同地方政府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和停产措施,并合理调度闸坝泄水量,同时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对话: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淮河治污目标暂难实现
记者:环保总局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启动应急预案,淮河水质是否出现了污染事故?
潘岳:不能这么说。启动预案是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的,主要是根据淮河当前的总体水质来作出的,这并不表明淮河水质一下就从Ⅳ类全部下降到了V类。
记者:“十五”临近末期,淮河治污工程建设能否达到预期?
潘岳:目标难以实现。如今,距“十五”规划还剩8个月,而治污项目仅完成35%,投资仅完成41%,许多工程治污措施落空,老账未还又欠新账。
记者: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潘岳:首先是资金严重缺乏,有60%的资金未到位;其次就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地方政府负责同志甚至充当排污企业的保护伞;再者就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有限,使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老问题更加突出。还有一点就是,水环境监管职能交叉,体制不顺,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难以实施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