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5年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列入2005年重要工作计划,作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划拨专项经费,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目标,使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在2005年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肺结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通知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各级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各级采供血机构的专业人员、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目标均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要逐步建立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将临时性、应急性的培训模式逐步转变为长期性、制度化的培训模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和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制度中进行管理,将传染病防治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重点考核。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提出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全体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20学时,直接从事传染病防治的重点人员培训时间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