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一些保健品商店各种性用品泛滥,叫卖者称一些娱乐场所老板常为客人购买;市民对其安全性及其带来的社会危害表示担忧
“这种‘催情粉’无色无味,可迅速溶解于任何酒水及饮料中而不易被发现。”前日,有读者打来电话反映,阜新一些保健品商店公然销售“催情粉”等性用品。记者于昨日上午对此进行了暗访。
保健品店卖力兜售“催情粉”
昨日上午9点30分左右,阜新市工人文化宫附近的一家保健品店。记者刚走到该店窗前,一名四十岁左右的女子就招呼记者进去。记者问:“有没有‘红××’?”该女子小声说:“你进来再说。”记者进店一看,这个保健品店只有五六平方米,店内只有该女子一人。女子问:“你要哪种?你说的‘红××’我家没有,但这有这么多种,你可以随意选。”记者一看,在约一米多长的柜台内摆满了五花八门的性用品。该女子又介绍说:“这种粉剂的是女用的,那种片剂和胶囊是男用的。”说着女子从柜台内拿出一个白色的扁扁的盒子,上面写着“轰动世界的女性快感商品‘××王 ’”字样。说明书上写着:“××王”采用法国进口原料,结合古代春宫秘方精制而成,用于女性体内可转换成女性雌激素,提高女性性欲,达到性高潮顶点。包装上还写着“末成年人禁用;切不可过量服用;限于合法夫妻间使用”等字样。女店主告诉记者,这一盒内有四小盒,一小盒内有三小袋,一小袋10元钱,她还补充说:“这可是香港产的,效果特别好。你要是多买我可以给你批发价,25元钱一小盒。”“这东西是什么味呀?”“什么味也没有,它能迅速溶解于任何酒水及饮料中而不易被发现。把一小袋溶在二两左右的水或酒中就能服用了。”
见记者看得仔细,她又拿出一种水剂和片剂组合装,说:“这个效果好,25块钱一套,是男用的,买的人挺多的。”记者问:“一般都什么人来买这种药?”女店主回答说:“啥人都有,多大岁数的都有。”“这药有什么作用?”她笑着说:“吃了以后5分钟就能让人兴奋,有很多娱乐场所的老板都上这来买货,说是有客人要。”记者又问:“能不能吃出事来呀?”“绝对不会的,这是保健品。但这种药男用的和女用的不能混吃,一定要记住。”
从该店出来后,记者又对该市工人文化宫附近的几家保健品店进行了暗访,发现均有诸如“红××”、“××女”、“销魂××”等各种不同品名的“催情粉”和男用“速勃新武器”等性用品在销售。
卫生部从未审批过性保健功能食品
随后,记者拿着买来的一小袋“××王”来到阜新市海州区卫生防疫站,请专业人士对该种性用品进行鉴定。
卫生专业人士在看了该种产品和另一种男用的性用品说明书后,对记者说:“从外包装上看,肯定是非法产品。这个男用的批准文号为‘蒙卫准字(2003)第066号’,根本就不对,现在国内的批准文号是药品的有‘国药准字’,是保健食品的有‘国食准字’的字样。而这个说明书,既没有药字,也没有食字,更没有健字。而这个‘××王’更是连个批准文号也没有。”
记者在卫生部2003年12月公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中看到:保健食品的产品类型有调节免疫功能食品、延缓衰老食品、改善记忆食品、促进生长发育食品、抗疲劳食品、改善功能食品等12种。《标准》中要求,保健品应按规定标明保健(功能)食品的配料、食品添加剂的配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按保健品的规定标明具体名称;应标明功效成分和营养成分表。不得描述介绍或暗示产品的“治疗”疾病作用。而记者所看到的这种“××王”根本就没有成分表。
当记者问这种产品是什么成分、能否进行化验时,卫生专业人士说,这类产品大多含有激素,绝对没有经过卫生和药监部门的批准。但要想将这种产品的成分分类不大可能,该市还不能进行这类的化验,也只能从症状上进行分析。
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标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都必须由国家卫生部审查批准。但是,卫生部至今并未审批过任何一种具有性保健功能的食品。
市民对性用品泛滥带来的危害表示担忧
采访中,很多市民对保健品店经销“催情粉”一事表示难以接受,同时更是深表担忧。市民王女士说:“姑且不说这类药品是否真具有其包装上宣称的那种‘神效’,就说包装上标明的所谓‘合法夫妻间使用’,任何一个卖方也没有在卖药的时候查看结婚证或户口簿,怎么知道是夫妻间使用呢?一旦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不良分子利用,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更多的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均对这些所谓性保健品的安全性及其带来的社会危害表示担忧。他们希望此现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大查处力度,净化保健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