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紧急宣布,有关部门从广州生产的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此前的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发布通告,要求超市立即撤回359种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加强对含有苏丹红食品的检验监管。18日到23日,仅仅5天,如此高效率值得称赞。
据悉,在北京,亨氏辣椒酱的销量并不大,属于一个比较“冷门”的商品,如此冷门的商品被纳入了食品监管者的视线,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国内对于含“苏丹红一号”食品查处力度之重。
亨氏辣椒酱事件让人联想起去年底发生的名牌食用油“丑闻”。虽然在那次事件中,有关部门的食品信息发布操作机制引起争议,但不管怎样,一些名牌食用油酸价超标,也是在一次食用油质量抽检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市场频频出现的抽检行动说明,当下国内对于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正不断加大。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食品安全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昨天,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是继续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而根据国际普遍经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关键是要做好事前监督,把主要精力放在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上,所以,有关部门现在频繁进行流通领域的监控,显然抓住了要害。
尽管如此,我们还看到了食品监管过程中的若干漏洞。比如,这次发现的问题亨氏辣椒酱,早在2003年7月就出厂了;据亨氏公司人士称,之所以亨氏辣椒酱被检出“苏丹红一号”,是因为该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出了问题,而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开发,其在国内的合作伙伴有107家,遍布全国各地。
以上信息如果最终被证实,那将令人难以心安-亨氏作为国际知名食品生产商,它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管理机制竟然出现重大漏洞。大公司尚如此,那么占全国100多万食品生产企业70%的家庭小作坊,它们的食品质量控制机制岂不是更加危机重重?而且,过去多次事件亦表明,我们总是在别国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后才检查出自己也有类似的问题,那么,我们为什么总是落于人后?
含“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在英国出现后,该国已经采取措施,准备实施产品追溯制度并建立污染产品控制图。同样,类似的制度补救也是我们急需的。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食品的生产和流通的两个过程同时“发力”,尽快建立链式的食品安全全程监控体系;在目前行政监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我们还需要推进食品行业的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