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所余产品已取样鉴定,曾向河南涉“红”企业和广州田洋公司供货
关注焦点
日前,浙江海宁、慈溪两个厂家生产的产品中被查出含有苏丹红,两厂均使用了河南漯河市天利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红色素。河南省有关部门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漯河天利公司的辣椒红色素的原料来自山东省成武一家公司。记者随即赶赴山东调查。目前,该公司的产品已被取样鉴定。记者同时获悉,该公司也曾向广州田洋公司供货。
根据河南省及漯河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河南漯河市天利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红色素的原料来自山东省成武县七彩色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公司”)。记者随即赶赴山东继续追查苏丹红的源头。
工厂已停工销售仍继续
成武县地属山东菏泽市。3月21日,菏泽114查号台称,七彩色素厂已经改名,现在没有登记电话。当天,记者在网上查到了一个写有该厂信息的页面,上面写道:山东成武七彩色素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辣椒红色素、红辣素、辣椒精等产品。同时登有该公司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3月22日下午,记者拨通了这个号码为“0530- 8612×××”电话,话筒中传来的是一中年男子的声音。他称自己是七彩公司的业务员,可以提供辣椒精,但拒绝记者到公司现场查看。
3月23日早,记者抵达成武,依然以求购者的身份到达该公司时,门卫告知:“工厂两三年就没有生产了”。
在该公司内,记者看到,办公室、厂房等多处都贴有菏泽中级人民法院的封条,时间显示为2004年12月。
门卫证实,记者在北京拨打的“8612×××”的电话,确为该公司办公室电话,不过早已停机。
当天,记者再次拨通这个电话,一男子表示辣椒油、辣椒红色素有货,但听说记者已到达公司,他便称自己正在外地出差,不在成武,拒绝与记者见面。
当天下午,记者向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有人仍以七彩公司的名义销售产品。
卫生质监分别带走样品
3月23日,记者在七彩公司时,恰巧遇到山东省、菏泽市和成武县三级卫生监督所前来检查。但检查组中一位来自山东省卫生监督所王姓主任表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苏丹红的来源在七彩公司,“不能妄下判断”。
检查组带走了七彩公司生产厂长徐翠英保留在化验室内的数瓶产品用以采样。根据记者掌握的信息,这是“苏丹红事件”后,从成武县境内获得的第一份七彩公司的样品。此前由于法院已贴封条等原因,检查人员并未在厂内获得样品。
徐翠英告诉记者,当晚成武县有关部门部署了追查方案,她参加了会议。该县常务副县长张善甲在会上向公安、质监提出要求,必须“不过夜拿到样品”。
昨天上午,成武县宣传部新闻科管方元告诉记者,当晚很快找到了仍在出售七彩公司部分产品的男子。该男子姓赵,原是七彩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当晚成武县公安局在赵所在地找到了大约200斤产品,异地封存。
他表示,目前,卫生、质监部门提取的两份样品分别送至山东省两个部门进行检测。山东省卫生监督所王主任表示,检测结果将很快出来,届时,“肯定会公开发布消息”。
生产厂长称不可能含有苏丹红
管方元告诉记者,赵某称其产品的确来自七彩公司。
徐翠英证实了赵的说法。她说,去年七彩公司停产后,约四五百公斤的辣椒油和三四十公斤的辣椒红色素由12名员工以抵工资的形式获得。因赵曾任业务员,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她和很多员工便将自己分得的产品又转让给了赵某。赵现在所卖的就是那批产品。
作为成武七彩色素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厂长、总工程师,徐翠英表示,这批产品“绝不可能”含有苏丹红。
徐翠英说,从辣椒开始,到酒精、溶剂全部是自己亲自化验,全程跟踪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并且省卫生监督所每年都会来抽查一次,“肯定不会有问题”。
她坦言,原来的检测监督标准不会涉及到苏丹红,“根本就没有这个指标”。但她称,这批产品“不可能含有合成色素”。因为,从使用的各种原料来看,辣椒是直接收上来的、色拉油和6号溶剂、酒精都是无色透明的,“从上到下都不会有苏丹红啊”。
广州田洋也曾购买“七彩”色素
据河南省漯河市卫生监督所一位刘姓所长称,初步确认含有“苏丹红”的漯河天利食化有限公司的辣椒油,其来自七彩公司的原料批号为2003年12月30日。
徐翠英说,七彩公司从2003年6月份停产,当时留有大约10吨半的半成品剩余,可以生产8吨左右的成品。停产后,陆陆续续有客户购买便再加工了一些。大约2004年9月前,这批产品卖完。她表示,目前一些账簿材料在司法部门,自己不能准确查出产品去向,不能排除漯河公司的这批产品是自己公司售出的。
但是,徐翠英认为,即便这些产品是自己公司的产品,也不能排除是天利公司自己添加了苏丹红。她的理由是:“天利公司老板跑了,这就是心中有鬼!”
徐翠英称对天利公司的老板付存营“有印象”。不久前,七彩公司的5名员工曾和付存营一起参加了上海光大食品添加剂会展,并带回了付已经逃跑的消息,“如果没事情,他跑干吗?”
徐翠英提出的另一个依据是,为亨氏美味源提供原料的广州田洋也曾购买过“七彩”辣椒红色素。“他现在被查出来,也没有要追究我们,那肯定是自己加了东西”。
她说,她认识谭伟堂(广州田洋总经理),广州田洋曾在1996年进过红色素,不过进货量不大,大概有七八十公斤。
来自成武县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的另一种猜测是,河南检测出来含有苏丹红的成武七彩公司产品,也有可能是有人借用“七彩”的牌子销售含有苏丹红的假冒产品。
本报特派山东记者王海
专家观点
避免类似事件责任首在企业
有关部门为何一直没有对“苏丹红”进行检测?今后如何防范类似“苏丹红”的事件再次发生?记者采访了卫生部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研究员陈君石。他表示,对食品中添加的物质逐一进行检测并不可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今后应加大处罚力度。
陈君石表示,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是只列出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及用量,而没有列出的任何物质都不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否则就是违法。他表示,苏丹红从未被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这也就是有关部门一直未对苏丹红进行检测的原因。
他表示,目前食品安全的检测仅是针对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检测其是否超标,政府不会也不可能对未规定的物质进行检测,因为未规定的物质太多了,若要一一检测,周期很长、费用很高,企业会难以承受。他由此认为,目前出台苏丹红检测标准“并无必要”。
他认为,因为“苏丹红”这一类的物质价格便宜,类似的事件还会发生。如果要避免类似事件,首先要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的处罚力度。其次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委派食品安全监督员前往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