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医院售价28.92元,而相同产地、规格、品牌的药品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0.45元,医院售价高出药店63倍多。
福建省宁德寿宁县南阳镇村民龚某就碰上这样的怪事。
更出乎他意料的是,这种注射液还是通过招标采购的药品。目前福建省卫生厅药品联合招标办正在调查此事。
今年9月,寿宁县医院医生给龚某的妻子开出一种“硫酸软骨素注射液”,每支价格28.92元。由于不慎摔碎几支,龚某赶到县医药公司开办的药品超市“益民大药房”补充购买。让他吃惊的是,同样产地、规格、剂型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药店每支只卖0.45元,和医院的价格竟相差63倍多。
“医院的药贵得离谱。”10月下旬,龚某带着两处购买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实物和发票单据,到寿宁县卫生局讨说法。
寿宁县卫生局纪检监察室经办人员确认医院和药店所售的注射液是同一种产品。龚某在两处购买的注射液均为“湖南XX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产地、规格、注册商标、安瓿外观完全一样,外包装上有关该药品的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等说明字样也是只字不差。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经过调查,寿宁县医院经营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是福建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招标采购药品。该药中标价每支23.70元,中标临时零售价每支28.91元。
据称,中标价格是经福建省级物价部门批准,因此寿宁县医院执行的价格标准合理合法。而县医药公司药品超市所经营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也是由正常合法渠道进货,质量有保证,但其核定零售价仅为每支0.45元,两者价格悬殊之大,让县卫生局在答复病人投诉时十分尴尬。
据悉,目前福建省卫生厅药品联合招标办表示正在调查此事。有关人士表示,若情况属实,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废除与该药品配送企业所签订的药品招标采购合同,直接到医药公司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