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ttention-deficit and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是儿童期常见的行为问题之一。大量的研究提示,儿童ADHD的症状会持续到成人。仍有学者对成人的诊断是否成立表示怀疑,他们认为ADHD随着年龄的增长症状逐渐缓解,成人ADHD少见,不值得关注。
参照等Robins等人的理论,现有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成人ADHD的诊断。Robins认为一个诊断的成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证实:临床表现的相关性、家族史、治疗的疗效、实验室检查,以及疾病的病程和转归。成人患者持续存在儿童期的注意力不集中、坐立不安和冲动,以及与儿童和青少年相似的共患病(如反社会行为、情绪障碍等),学业损害表现亦相似;家系研究对成人的诊断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诊断成人ADHD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儿童期ADHD病史;
(2)症状持续存在,目前部分或全部核心症状仍然持续存在,并显著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
(3)没有其他疾病可以解释患者的症状。第一点是诊断成人ADHD必不可少的,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患者在儿童期确实存在并满足ADHD的诊断,并且显著损害了患者的社会功能。对起病年龄目前仍存在争议,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要求儿童ADHD发病及造成功能损害必须在7岁以前;而有学者认为小于13岁即可做出诊断。在明确了儿童ADHD的诊断后,要做出成人的诊断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实目前存在符合症状,以及由于这些症状引起的持续功能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