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4]47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0月31至11月5日召开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程序卫生厅局介绍情况(30分钟);专家提问,卫生厅局解答(20~30分钟);专家组评议(10分钟)。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论证约需1小时。
二、论证顺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参加会议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设备主管人员1名。
四、会议地点国务院第二招待所第五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卫生部对面,电话:010 -66186688 )。
五、其他事宜会议用餐统一安排,住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基建装备处 王蔓莉 李军
联系电话:010-68792168 68792666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按照时间安排,准备幻灯片介绍材料,按时参会。
卫生部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