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指纹检验专业委员会委员、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持平,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并论证:指纹是一种先天遗传性状,主要是由两个祖先种基因和4个突变型基因所决定。六大基因决定指纹观点,有助于进一步搞清基因是如何调控指纹的发育与遗传,从而达到利用指纹“重现”胚胎发育的环境,将为利用指纹进行遗传病研究及检查、鉴别人的智商高低、神经类型等提供了研究平台,揭示人的先天遗传素质、重大遗传缺陷等根源性问题。
上世纪60年代,英国女科学家霍尔特提出了指纹多基因遗传的理论模式,但这一理论没有具体回答一共是多少个基因参与了指纹的遗传。
刘持平详细分析了我国一千余万份指纹数据后,提出指纹是由两个祖先种基因和4个突变型(包括若干个亚型)基因所决定。他指出,两个祖先种基因开始应是由人类(包括灵长类动物)的性染色体X、Y分别产生的。因此在群体中各占50%。后来由于遗传变异的原因,两个祖先种基因的某些核苷酸细节发生了突变,位于DNA链两侧的对称的核苷酸端点同时产生变异,造成在同一指纹基因座位上有许多个等位基因的结果,各基因之间均独立遗传。在优胜劣汰的作用下,形成了现今的两大阵营排列现象:一组是祖先种正箕纹基因(约44%%)与由其突变产生的反箕形基因(约占3.2%%)和弓形纹基因(约占2.8%%)。另一组是祖先种斗形纹基因(约44%%)与由其突变产生的反向斗形纹(约占4%%)和双箕斗形纹(约占2%%)。这两种祖先种基因分别突变各形成三种基因,从而形成不同的指纹,但主要是这6种类型。这种现象称之为指纹伴侣现象,好比是两个大人各携带着一对儿童。由于造成突变的环境和因素的不同,弓形纹、反箕纹基因与反向斗形纹、双箕斗纹基因之间不相匹配。即在同一个个体上,前者与后者同时出现的现象极为罕见。在历代婚配交流的作用下,各种指纹基因在人群中已呈正态分布,即不论在天南地北何处,对随机抽取一定量(如一万人) 的人群而言,各种指纹类型的基因型分布比率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