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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医学诊疗规范

2003-3-14 0:0 【

  一、背景

  (一)国际社会关于公共卫生领域的不断认识

  1995年美国公共卫生服务署、健康与人类服务署等机构就曾发表题为“变化的多文化环境中公共卫生教育的历史、人口学问题与投资”的专题报告,指出:为了迎接迅速演变的公共卫生问题的挑战,公共卫生机构在组织、运作和与私人机构的关系上必须进行改革和调整。如果这种改革和调整只注重财政的支出和改革将会失去改善人类健康的又一机遇,即开展社区为基础的人群卫生保健服务和推广实践证明有健康效益的策略和措施。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重新明确公共卫生的核心功能和价值,进而考虑如何在改革卫生保健系统中实现这些功能。并指出现代公共卫生的核心功能应包括两部分内容,既以人群为基础的保健服务和以个体为基础的的预防服务。个体为基础的预防保健服务包括:(1)访视具有高危因素的个体,并给予预防指导;(2)对无医疗保险的个体进行初级卫生保健服务;(3)对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服务;(4)针对个体的预防医学临床服务。

  2002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第53届区域委员会讨论了“基本公共卫生职能”,文件指出:在全球,即使在有发展良好和资源丰富的卫生服务的国家,最近人们也表示担心,公共卫生服务系统不能应对当前的公共卫生问题,这是不足为奇的。当今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是从许多世纪侧重公共卫生传统方面发展而来的,这包括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卫生学和传染病控制。最近两三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十年,儿童健康、环境卫生和非传染病等较新的方面已经被确定为公共卫生的组成部分,但这些往往是通过各种纵向规划临时添加进来的。因此很明显,仍然仅仅侧重于公共卫生较传统内容的卫生系统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卫生服务的期望,这些期望无疑今后要继续扩大,特别当人们了解了决定健康的社会经济和其它因素之后。因此有必要采取更加系统和全面的措施,以确定公共卫生的所有关键内容。这样的措施将有助于确保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充分涵盖所有适宜的公共卫生活动,并能在日益复杂和变化的环境下良好运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挑战。这些都为开展预防医学诊疗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行性。

  (二)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变化

  1.疾病谱与医学模式转变

  解放初期,影响我国人民健康和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各种传染性疾病,疾病谱的转移和改变明显发生在70年代中期。当前我国城市居民传染病死亡率已由1957年的128/10万下降到5/10万,而肿瘤、心脏病和脑血管病死亡率分别由37/10万、48/10万和39/10万上升到147/10万、115/10万和150/10万。当前肿瘤和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COPD)分别为我国城乡居民的第一位死因,脑血管病第二。心脑血管病死亡率已高于日本、法国、比利时等发达国家。2001年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COPD和意外伤害死亡分别占我国城乡居民总死亡的82%和83%.

  慢性非传染病通常为终身性疾病,病痛和伤残不仅影响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而且医疗费用极其昂贵,社会和家庭负担不堪重负。1998年我国仅县以上医院住院费用肿瘤为128亿元、循环系统为97亿元、糖尿病为24亿元,慢性非传染病医疗费用的增加直接拉动了我国医疗费用的迅速攀升。1998年卫生费用占GDP的比例,已由1990年的4.01%上升到4.75%,人均卫生总费用由65.69元上升到302.60元,其上升速度已经超过国民经济和居民收入的增长。

  2.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变化

  慢病发病率的迅速增加,对卫生保健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慢病是一种长期累积性,不能自愈,也不可能治愈的终身性疾病,其疾病的发生、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为采取干预措施提供了机会。在从正常人→高危人群(亚临床状态)→疾病→并发症的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从任何一个阶段实施干预,都将产生明显的健康效果,干预越早,效果越好。然而,过去的卫生保健系统,防治职能是相互分割的。防病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健康人或易感者、目标是预防疾病、采取的措施是预防接种等;而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是病人、目标是治愈疾病、采取的措施是治疗。用这种模式管理疾病,处于高危状态和有健康需求的人就处于防与治的真空地带,显然不能满足人们的卫生保健需求,因此国际上早些年就已经在呼吁弥合预防与临床的裂痕,这对慢病防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体制改革后,各地疾病控制中心普遍建立了慢病科,为慢病防治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意味着慢病防治成为公共卫生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也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疾病谱改变,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扩展和转变的必然。

  二、规范的编写过程

  2001年12月疾控司首先召开慢病预防医学诊疗服务座谈会,来自江苏、山东、河南、黑龙江和天津5省市的17名代表出席会议并展开热烈的讨论。而后,组织了包括卫生防病机构、医学院校和科研单位人员组成的编写小组。成稿之后,分3次会议分别听取了相关专家和省、市、区(县)级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代表的意见,并再次进行了修改。尽管如此,目前的规范仍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一些错误也在所难免,需要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补充。

  四、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以《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2001版)17.9预防医学诊疗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P268-273)为依据,主要包括:(1)周期性健康检查;(2)危险因素评价;(3)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4)糖尿病、高血压、肥胖症的健康促进诊疗管理;(5)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6)口腔卫生保健;(7)化学性预防等7项工作。每项之中均给出目的、工作条件、内容、方法(或内容与方法)及效果评价。这7项工作似乎前4项之间有更为紧密的联系,但其实心理压力也是慢病的重要危险因素,另外,口腔疾病的病因也与营养等慢病的危险因素有关,各地可根据情况开展相应工作。

  五、全国慢病预防医学诊疗服务研讨会

  2002年11月24日至27日,卫生部疾控司在河南郑州召开了“全国慢病预防医学诊疗服务研讨会”,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疾病控制机构的有关同志参加了大会。大会向代表们介绍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医学诊疗规范(试行)》和美国预防性服务指南,交流了我国目前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医学诊疗服务的经验,介绍了开展预防医学诊疗服务的适宜技术。

  与会代表普便认为,《规范》使慢病防治机构及人员的技术服务行为具有了可参照的标准,将会提高服务质量、效率、效果,有效控制慢病,最终使社会受益,使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