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发布今年第11号消费警示称,1月至10月,全省消费者组织共受理虚假疗效药品投诉320起,占医疗类投诉比例的80%以上,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
湖北省消委说,这些广告多以教授、患者的名义做宣传,极力夸大药品疗效,诱骗患者上当受骗。仅武汉地区监控表明,有100多家医院、企业发布虚假疗效药品广告,危害十分严重。轻的给患者造成经济损失,重的使患者病情加重,甚至造成人财两空的悲剧。
湖北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以下性质广告决不要轻信,更不可盲目购药:所谓“疗效最佳”“药到病除”“安全无副作用”等绝对化宣传;与其他药品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内容;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作出“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